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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法院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1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郑洋洋 黄娇)4月10日上午,阜康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了第一季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赵芳芳副院长就第一季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从思想认识、案件办理、摸排线索、宣传力度和协调联动五个方面进行汇报,并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分析与总结,提出自查整改方案和目标。

  耿德忠院长强调,在今后的工作安排中,加强重点案件回头看工作,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参与氛围,落实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依法依规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统一黑恶势力认定标准,加强黑恶势力案件审判力量。

  会上,香平元书记提出要求,要全面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树立上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形成扫黑除恶全面推进的强大合力,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办案人员的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区、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持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引向深入。

  二是强化案件办理,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 指导意见及相关司法解释,增强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是配齐配强审判力量,组建专门审判团队,确保案件办理效果。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全面加强业务学习,做好疑难复杂案件的应对工作。

  四是加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频率,充分利用“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和“两个全覆盖”等活动,向群众深入宣传,将群众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选择典型案件,通过公开审理、宣判案件,实现审判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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