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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到案发地以案释法

发布时间:2019-04-04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刘艳萍)为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更好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为脱贫攻坚提供法治保障。2019年4月4日上午,黎平县人民检察院、黎平县人民法院、镇党委在岩洞镇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

开展法律宣传

  首先,在岩洞镇戏台旁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黎平县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举证质证,同时向在场的群众宣传法律知识。黎平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的刑罚,杨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公开开庭到案发地,极大提升群众尊法、懂法、守法意识。

以案释法庭审现场

  庭审后,黎平县人民检察院、黎平县人民法院及当地政府以拉横幅、摆摊的形式,组成咨询点,接受法律咨询及政策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本院共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及法律法规宣传单300余份,活动的开展得到群众的欢迎。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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