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薛)今年以来,阜康市人民法院在阜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争当“四员”传递司法“新声音”。
一是争做民营企业发展的服务员。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聚焦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参与企业纠纷化解工作,帮助企业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化解能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2018年以来,妥善化解涉民营企业案件258件。
二是争做经济转型升级的保障员。按照“有保有破、分类处置”的工作思路,加强府院联动,激活生产要素。2018年以来共审结破产案件14件,有效释放了土地、房产等资源。为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稳定,该院将涉金融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努力找出涉金融案件最优执行方案,为维护地方金融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争做美丽宜居阜康的守护员。依法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依法支持环保行政执法。2018年以来,依法审结破坏环境资源案件3件。该院还积极助力阜康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干警常态化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四是争做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员。围绕乡村振兴、服务群众主题,经常性到驻村工作队所在乡镇开展工作,推动建立了两个养老互助院,出资8万元为南泉中心购买垃圾清运车,切实改变了村容村貌。除此之外,该院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巡回审判、送法进乡、村,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妥善审理涉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等涉农案件,助推法治乡村、诚信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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