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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法院“四字诀”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19-03-1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薛)近年来,阜康市人民法院精准把握“严、调、情、防”四字诀,积极推动基层司法向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转型,努力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突出“严”。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性犯罪、多发财产性犯罪、新型涉众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良好社会秩序。突出打击重点,组织精干力量审理和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涉腐线索,严厉打击保护伞,促进基层社会治理。2018年,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4件,判处罪犯235人,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件。

  二是着力“调”。持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平台,不断拓展纠纷解决新方式,通过诉调对接中心、速裁法庭、“法官工作室”“13号牧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百姓家门口,维护社会秩序,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2018案件调解率达60%。

  三是关注“情”。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以法的温情满足社会治理中对弱势群体的关爱,2018年发放司法救助金6.3万元。注重发挥司法职能,助力精准扶贫,2018年帮助困难群众协调解决资金15万元,为基层、群众办好事350件,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是注重“防”。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功能,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与教育帮扶力度。通过以案说法、法治六进、巡回审判、结亲住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增强群众风险意识和识别、防范能力,从源头上夯实社会治理的基础。切实把信访工作作为案件质量、工作作风的“晴雨表”,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源头治理,把信访苗头研判在前,扎扎实实办理好手中的案件,做好判后释法工作,探索律师参与答疑模式,努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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