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福建: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291人主动投案

发布时间:2021-04-1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福建: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 291人主动投案

  “法槌不是生财的魔杖,从组织挽救的那刻起,就是我修行的开始。”近日,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面对曾经熟悉的场景,涉嫌受贿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某庭原庭长当庭认罪、悔罪。

  该庭长的转变,源于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

  “纪检监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根本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仰哲表示,要从政治和全局来思考、谋划、推动,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做到刚柔并济。

  惴惴不安地捧着《入党志愿书》,重温自己20岁时举起右手向党旗庄严宣誓的情景,悔恨的泪水止不住流下来……这是2020年12月福建省纪委监委对一厅级干部审查调查期间发生的一幕,“我变了,从一个热血青年变成了‘贪心的魔鬼’,这哪像是一名共产党员?哪像是一位领导干部?”这名干部忏悔道。

  “刚开始,他同大多被审查调查对象一样,心理落差大,情绪不稳定,对办案人员百般抵触、遮遮掩掩。”该专案组负责人介绍,办案人员始终以同志相称,跟他一起重温入党誓词,帮助他回忆从知青到部队、从国有企业到援藏生涯的成长历程、豪情壮举,还特地找来他40年前亲笔书写的入党志愿书,从内心深处唤醒他的党员意识,重拾初心使命。这名厅级干部终于醒悟:“我必须放下包袱,把我犯下的错误彻底向组织讲清楚,跟过去的我做彻底地切割,面向未来,重新做人。”

  类似这名厅级干部的转变不是个例,也绝非偶然。“从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查办的多起党员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没有一例翻供,没有一人上诉。”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绩的背后,就是始终坚持以“两个维护”为引领,用思想政治工作“铺路搭桥”,让走入“歪道”的党员干部懂得回头。

  2020年11月,福建某省管干部收到福建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的一份特殊《提醒函》。

  “说句实在话,有点惊怕,但更多是一份感激之情。”这名省管干部不仅发自内心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而且主动让其配偶向组织说明情况,调整其配偶工作岗位。

  此前,福建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通过函询发现该省管干部配偶所在单位与其任职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往来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专门制作了一份《提醒函》,一针见血指出他未及时公务回避的问题,同时充分考虑其主动建议调整配偶的岗位等情况,明确采信其情况说明,并要求该省管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严律己律人,既体现纪法刚性硬度,又饱含组织信任的温度。”该室负责人介绍。

  阳春三月,走进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刚晋升职级不久的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陈忠伟正忙着到各服务窗口督查,反复交代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服务。2019年,他曾受到组织处理,一度心灰意冷,对工作时常草草应付了事。德化县纪委监委及时对陈忠伟开展回访教育,鼓励他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县纪委监委来回访后,他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都有明显提升。”对陈忠伟的转变,他的同事看在眼里。

  “受到处理后,我心里一直压着块石头,但组织没有忘记我、抛弃我,这次我还有了晋升职级的机会。”陈忠伟表示。

  与此同时,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分级分类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释法,让党员干部真正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看了这个片子,触动很大。”日前,龙岩市纪委监委组织市直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福建省纪委监委针对何德发一案拍摄的警示片《魂兮归来》,不少党员领导干部表示,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唯有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才不会成为“片中人”。

  此前,福建省纪委监委还拍摄了谢晶思、王斌、何德发等多名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片,组织全省厅处级党员干部观看,引导党员干部以失德失范为镜鉴,守好纪律底线和道德高线。

  在持续高压态势和警示教育强大攻势下,不少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抛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选择相信依靠组织,主动投案自首。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福建省共有291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952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福建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