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青河县法院提请的51名人民陪审员获任命

发布时间:2019-02-2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秀媛)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好地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效力,青河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了51名人民陪审员。

  此次选任工作,青河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会同司法局成立了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选任程序制定了选任工作实施意见,通过社会公告、报名推荐、资格审查、会同考察等各个环节,最终确定了51名拟任陪审员,由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51名陪审员分别来自不同的行业和岗位,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乡镇干部、村委会委员、学校教师、辖区居民等,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广泛性和代表性。

  下一步,青河法院将组织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宣誓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注重培训针对性与实用性,将法官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努力实现人民陪审员法律理论素养与人民陪审实务技能知识的双提升,进一步推动青河法院审判事业再上新台阶。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