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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运用优、缺点对比法调和一起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19-01-1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摆华英)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法官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巧用优、缺对比法调和因沟通问题起诉离婚的夫妻。

  在原告李某诉被告王某的一起离婚案件中,被告王某长期经营个体服装生意,非常辛苦。原告李某带着儿子料理家庭,双方因为沟通上存在缺陷,致使夫妻感情不和,小则吵闹,大则动手打架,原告因此经常离家出走,并两次起诉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认识到双方经济基础尚好,日子过的不错,只是各自把生活的侧重点倾向于自己的工作,没有更多的关心、关注对方,相互缺乏沟通也未能建立起正确的沟通方式和技巧。于是承办法官让他们冷静思考十分钟后,先相互指出对方的十条缺点和不足,让双方各自接受并反省,针对不认可的部分予以解释阐明。在他们反省自己并了解对方的基础上,再相互提出对方的十条优点,给予对方鼓励和力量。

  通过上述优、缺点对比法,让原、被告双方有了一个深刻认识、反省、了解并接受对方的过程,通过该过程,双方对自身、对方及婚姻都有了客观的认识和明确的方向,最后作出理性的抉择,扬长避短、修正自己、接纳对方、继续维持婚姻。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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