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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办理首例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案件

发布时间:2019-01-10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陈星 彭福颜)为提高司法效率,全面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近日,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熊某某涉嫌盗窃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改施行后,该院办理的首例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县司法局驻检察院值班律师应邀全程参与。

  2018年1月中旬,熊某某在我县一厂区内实施盗窃变压器的犯罪行为,熊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熊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熊某某在接受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讯问时对犯罪事实无异议,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此案符合适用速裁程序的条件。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向熊某某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告知,熊某某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并知悉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后,同意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建议,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即,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赫章县人民法院,同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快速审理。

  速裁程序是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于适用法律没有争议,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

  该案严格按照速裁程序的工作要求办理,从受理到起诉仅用了5个工作日,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质效,充分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以后开展速裁程序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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