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穗县检察院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获县委书记批示肯定

发布时间:2018-12-26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樊必斌)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日,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委送呈了《关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并受到该县县委书记批示肯定。

  黄瑜在报告上批示“调研报告很好,建议到位,请县委政府分管同志阅处”。今年以来,该院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检察职能,结合全县产业大招商突破年暨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以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为抓手,创新网上网下服务企业平台,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建立检察法律服务微信群、设立派驻园区检察法律服务联络室,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现场考察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调研活动,针对调研中企业反映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兑现落实、用工难、融资难等困难和问题,提出优化和解决的对策建议,着力为企业提供公平有序、服务高效、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在调研活动中,该院共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联席会2次,走访调研企业63家,发放调查问卷63份,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服务50余人次,向公安机关反馈涉企案件线索1件,调研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企业广泛好评。

  下步工作中,该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最高检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11条问答和省检察院在刑事检察司法办案中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46条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等检察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