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最高法回应司法实践中生态环境修复费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8-11-2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 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公布一批环境资源审判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们关注到在司法实践当中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计算一直是缺乏细化的标准,想问一下从最高法层面是否会考虑出台司法解释予以统一裁判尺度?

  魏文超表示,你说的这个问题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因为在公益诉讼当中,我们在裁判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包括确定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时候如何计算,对于我们来讲是比较专业的问题,我们现在主要是有这样几个思路。

 

  魏文超介绍,最权威的是通过司法鉴定,但是现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少,费用高,难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基于这样一个实际情况,如果无法通过司法鉴定确定修复费用的,我们可以通过委托国务院生态环境资源主管部门推荐的机构出具专业意见,或者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出具专家咨询意见的方式,比如说可以咨询像郭军代表这样资深的专家,由他们来提供专家的咨询意见,结合环境损害的程度、修复的难易、行政主管机关的意见、排污者的非法获益等案件中的具体情况,由法官根据司法解释和证据规则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费用标准。司法实践中,较常见的确定方法是虚拟治理成本法,当然这些专业领域的问题需要我们更多的引入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以及相关的专业人士来为我们的审判提供专业知识的参考和支撑。具体的规则是我们下一步需要深入研究细化的问题。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