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发诉前检察建议 助城市环境提升

发布时间:2018-11-23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张万英 黄传伟)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县良瑜府邸、侗乡茶城、孜铭滨苑等施工场地未经相关单位批准同意,擅自用蓝铁皮围蔽人行道及绿化带进行施工,累计长达两千余米。由于所处路段人流、车流量大,来往行人不得不从机动车道绕道而行,经常出现人、车争道的危险情形。同时,所处路段为进入黎平县城的主干道,严重影响黎平县的对外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黎平县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取证后,分别向县住建局、市政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对良瑜府邸、侗乡茶城、孜铭滨苑等建设项目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履行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黎平县住建局、市政管理局迅速行动,立即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仅用两周时间,将城区内围蔽人行道及绿化带的蓝铁皮全部被拆除,并退至规划红线内采用环保砖砌筑文化墙,人行道恢复畅通,并建立了县城区域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改善了施工场地脏、乱、差的问题。

  今年以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城市“双创”巩固提升综合治理工作,找准监督着力点,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截至目前,针对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清除垃圾累计100余吨,拆除违法建筑3处。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