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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离奇车祸惹争议 法官耐心解民怨

发布时间:2018-11-2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军委)晚上将光亮如新的爱车停在路边停车位,第二天早上却发现多处被撞损坏,肇事者“逃之夭夭”,张某只好选择报警。

  公安交警调取附近监控摄像,发现前面一辆小厢式货车未停好,半夜下大雨导致下滑,中途撞上张某的爱车。交警找到小货车司机董某某,在充分比对后,按过错责任,出具双方认可由董某某负全责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董某某惊诧意外,怎么也没有想到停放着的货车居然在下滑时惹了祸。张某急于使用车辆,在董某某及车主不知情、交警部门对损害部位未拍照、未定损情况下,擅自将车辆修复,花费18430元。随后多次向肇事方催要维修费,董某某置之不理,张某只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将董某某、车辆实际拥有人、挂靠单位、保险公司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

  罗银环法官在审阅案卷后,认为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但原告方有一定证据瑕疵,被告怨气大又无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在此情况下决定调解处理。罗法官从原、被告各自的立场和角度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背靠背、面对面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不厌其烦。当事人被法官的真诚为民精神感动,也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立情绪逐渐缓和。近日,在罗银环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董某某等一次性赔偿张某15000元,案件款在调解达成后及时给付,实现案结事了。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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