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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法院诉前调解工程纠纷 农民工权益得保障

发布时间:2018-07-2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杨帆)近日,在新疆木垒县法院人民调解室内,随着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一起涉案标的达150万元的工程纠纷落下帷幕,45名农民工终于可以拿到工资款了。

  2015年10月,徐某以某建筑公司的名义与木垒县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外墙保温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徐某组织带领45名农民工进行施工,历时半年多竣工。合同约定的楼房均已交付使用,但该房地产公司以各种理由一直拖欠工程款未付,45名农民工不断向徐某催要劳务工资。徐某迫于无奈,向木垒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150万元。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考虑到此案涉及农民工工资,决定按照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对工程量及工程质量存在争议而未果。但调解员并未放弃,采取逆向调解思路,关于房地产公司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调取政府部门的工程验收报告,将工程质量争议予以化解;关于徐某提出的工程量问题,一方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鉴定,一方面组织双方核算工程量,“双轨制”同步进行加快调解进度。经过多次核算,双方对工程量的差距逐渐趋近,最终经耐心调解,双方确认了工程量,认可拖欠工程价款为124.7万元。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经木垒县法院司法确认,由木垒县某房地产公司限期向徐某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徐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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