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再延长30年!我国全面开展农村承包地二轮到期延包整省试点

三穗县法院“啃下”一起租赁合同纠纷“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8-07-0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把法院调解书当儿戏 被拘留后才知掉泪

——三穗县法院“啃下”一起租赁合同纠纷“骨头”案

  中国法院新闻讯(杨木兰)“经济纠纷被当‘犯人’对待,我真的想不通。”6月28日,三穗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邱某某、杨某某执行司法拘留15日时,邱某某抹着眼泪这样说到。真是平时把法院调解书当儿戏,进了拘留所才知掉眼泪。

  三穗县华侨大酒店依据(2017)黔2624民初763号民事调解书向三穗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邱某某、杨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三穗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租金11余万元的义务,逾期两被执行人未履行。承办法官多次敦促履行,组织协调,两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抵赖执行。

  2018年6月28日,三穗法院向被执行人邱某某、杨某下达最后“通牒”,敦促被执行人邱某某、杨某某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邱某某、杨某则声称与该公司有合伙纠纷,拒不向申请人履行支付租金11万余元义务。承办法官向其释明法律关系,指出被执行人与该公司的合伙纠纷属于另一案件,应当另案起诉,不能与本执行案件行使抵销权。被执行人邱某某、杨某均态度强硬,拒绝履行。为维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三穗法院经院长批准,决定对两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5日,为此才出现被拘留人说出“经济纠纷被当‘犯人’对待,我真的想不通”这句不思悔改的话。“不进棺材不掉泪”,尝到“拘留所”滋味的邱某某,迫于法律的威严,次日,被执行人邱某某委托其家属到法院履行该案全部义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