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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春风化雨 被执行人不再“任性”

发布时间:2018-06-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张永立 吉国民)6月14日,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阻碍邻居建房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顺利化解了邻里矛盾有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同时向在场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获得群众一致称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家住范县杨集乡韩庄村的韩某和郭某,相邻居住,邻里间本来是友好和睦,互帮互助的和谐相处,但自从韩某2018年3月在自家宅基地上重新建造房屋后,两家的关系急剧恶化,原来郭某认为韩某房屋地坪高于自家地坪,影响排水,故阻止韩某建房,两家人势同水火,矛盾日益激化。韩某万般无奈,向范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郭某停止侵权、排除妨碍。郭某在诉讼中就其主张韩某建造的房屋地坪高于自家地坪、影响其排水等事实未能向法院提供有效证据,范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郭某停止侵权,不得阻碍韩某建造施工。判决生效后,郭某和家人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为早日复工,韩某依法向范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的关系以及矛盾的根源,立即约谈双方当事人,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情、理、法的角度做双方的工作,但郭某认为按照家乡习俗,所建房屋的地坪不能比左右邻居家的地坪高,哪怕高一公分都不行,韩某则认为其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他人无权干涉。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面对此情此景,执行法官并未轻言放弃,多次和村两委干部、当事人亲属进行联系沟通,商讨解决纠纷的办法。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郭某保证不再阻扰韩某建房,韩某也承诺不会阻碍郭某家排水,同时修缮自家排水通道,保证不会将水排至郭某家宅基地上。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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