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王建厦)在开展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针对人难找、物难查等陈年积案,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出台《关于查控被执行人及车辆的实施意见》,并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细化和规范协助执行的相关程序,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做到快立、快审、快结,联合惩戒和打击“老赖”,让“老赖”们无处遁形。
据悉,该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攻坚克难,积极争取阜康市委市政府支持,联合下发《意见》,推动形成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法院与37个部门有效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组织作用,宣传部、文明办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选;建设部门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工程招投标等要求,逐一明确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协助执行的目标,依法加大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力度,将协助执行纳入各单位社会治安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阜康市委先后牵头组织召开三次执行工作联席会,总结执行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分析面临的形势,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围绕执行工作目标,签订责任状,狠抓个案落实,开展利剑执行会战。
“为依法推进解决执行难,执行局会同当地公安机关联合作战,有效地破解查人查物等难题。至此,历时一年半,公安机关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老赖103人次、高档车辆29台,将涉嫌拒执犯罪5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共执结积案难案1820余件。”执行局长冯相逢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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