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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检察院出台《约谈办法》提升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马莉)近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出台了《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全体干警立足办案的本职工作,有效落实司法体制改革。

  “此次与监察部门联合出台约谈办法,就是让承办检察官重视办案的质量,也是我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又一项措施。”该院副检察长许川介绍说。“员额检察官办案不仅要关注案件承办效率,也要注重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实现法律效果的同时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社会效果。”

  《办法》共13条,紧紧与案件评查相挂钩,《办法》规定,案件在本院案件评查中2次被评为B档或在市院评查中被评为B档的,对案件承办人员进行一般性约谈;案件在本院、市院评查中被评为C档的,对案件承办人进行警示性或诫勉性约谈。约谈结束后,案管部门及时向约谈对象发放《整改意见书》,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管理,强化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对约谈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约谈及整改情况定期在全院通报。对于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实施责任追究,直至整改到位。

  此外,为规范约谈形式还制作了书面统一格式的约谈通知书、约谈记录表等,详细记录约谈过程、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该《办法》的出台大大加强了案件承办人在思想方面对案件质量的重视,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官司法办案质量。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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