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新时代法治思想指导法治遵义新实践
——写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之际
宋晓路
在遵义市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暨“送法进乡村”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启动仪式上,遵义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晓路出席活动并讲话。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国无宪不立、民有法乃安。坚持维护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和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时代使命。遵义是革命老区,红色圣地,理应在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上作表率,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遵义市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暨“送法进乡村”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启动仪式现场一角
一、认识尊崇宪法要有新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作为西部贫困落后地区,我们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矛盾更加突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加迫切。全面依法治国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一个重要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更加强调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核心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尊崇宪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全社会持之以恒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更好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广泛权利和自由。
遵义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晓路带领政法干部参观娄山关战斗遗址陈,缅怀历史。
二、贯彻实施宪法要有新作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新时代对宪法的贯彻实施要有新作为。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统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方面工作都要尽可能服从和服务于这项中心工作。当前,我市还有7个贫困县、455个贫困村、36.97万贫困人口,脱贫攻坚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充分保障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法治服务、法治保障不可或缺。宪法的有效贯彻实施必须更加关心关注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的基层一线更好发挥作用。我们即将在全市启动“送法进乡村”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建设和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以基层法治建设的成效助推脱贫攻坚、保障脱贫攻坚,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力量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助贫困群众依法维权、合法经营、守法致富,让贫困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让基层长治久安。我们要广泛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把贫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好、把他们的利益维护好,使宪法法律真正走进边远山区、走进贫困群众,不断提升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扎实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脱贫攻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遵义市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暨“送法进乡村”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启动仪式会场
三、学习宣传宪法要有新成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搞好宪法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新时代我们要让宪法更加深入人心,更广泛走入人民群众,更好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任重道远。我们要更加强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法治遵义进程。各级领导干部、执纪执法者、基层一线干部要自觉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时时事事处处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发挥好“关键少数”带头作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要牢固树立尊重人权、保障人权法治理念,自觉抵制、坚决杜绝执纪执法者以法律的名义、以执法者的身份干违宪违法的事情。要通过“关键少数”带头引领,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使宪法真正成为根植于人民内心的信仰。
(作者系贵州省遵义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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