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帅佳鑫)去年以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内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其中受贿案5件5人,行贿案1件1人。
工程建设领域内“油水多”,致使其成为职务犯罪的重灾区。广安区检察院针对该类案件“窝案串案较多”、“涉案金额较大”、“权力过于集中”、“索贿情况普遍”的特点,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加大惩治力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源整合力度,着力强化案件线索的管理和初查工作,着力破解查办案件中遇到的瓶颈和难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高压态势,从而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
(二)注重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同步监督。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广泛推行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模式。在工程建设初期阶段,实行“阳光采购、阳光招标”,防范于未然。在工程评估阶段,要变形式评估为实质评估,同时对要害部门、关键岗位适当地进行权力分解和相互制约。
(三)建立对重点工程项目同步介入机制。在项目启动之初,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检察等单位实时进行跟踪监督,开展同步预防,制定预防措施。对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尤其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障政府投入资金的安全。
(四)深化廉政宣传,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通过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形式,做到有的放矢 。特别要对掌握工程承包、监理、验收、结算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加强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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