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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苍蝇”广安区检察院两年办“微犯罪”案32件

发布时间:2017-10-24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王进)去年以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根据上级机关的精神,开展了“微犯罪”专项治理行动,查办该类案件32件。

  “微犯罪”也称“亚犯罪”、“非典型性犯罪”,指基层党政机关中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的腐败犯罪。该类犯罪的主要特点是“小官小贪”、“量多面广”、“猖獗多发”、“隐蔽性强”、“个案与集体腐败相交织”、“近在身边”。广安区检察院在工作中,采取“两手抓”,即一手抓预防,扎紧制度笼子,抓好责任落实。另一手抓办案,形成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联动的机制,对涉案的人,违纪的及时移送纪委,犯罪的及时办结移送审查批捕和起诉。

  据该院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活动的重点涉及民生建设的重要部门,查办方法是坚持“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方向,既查个体又查集体。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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