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樊飞龙)近日,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巴州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贯彻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再出重拳实施联合惩戒。
此次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出入境证件信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进行协助查找、控制下落不明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是协助查询车辆信息。协助查封扣押失信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贯彻意见》明确了对失信被执行联合监督警示和惩戒的政策法律依据、实施惩戒的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以及未尽事项的进一步协作等内容。此举是解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财产难寻、人难找的有效方法,有利于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这次联合惩戒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国家发改委44部门《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规范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和谐巴州、诚信巴州、平安巴州,实现自治州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良好的经济秩序和法制环境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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