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陈慧清)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检察院创新人民监督员制度,将“人民监督员”化身为“调解员”,参与到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将“久调不解、久诉不息、久访不撤”案件引入“人民监督员”调解、接访机制。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在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也产生了一些涉诉涉访案件,如“信访人员与司法人员对案件处理产生重大分歧,久诉不息;经检察人员多次释法说理,仍然重访、缠访、闹访;因信访人员不信任司法人员,导致信访人员心理偏执等案件。这些案件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确难以见成效,该院将此类案件引入人民监督员介入机制,由人民监督员接访、调解、协调,检察人员保持中立的角色,积极配合好人民监督员开展此项工作。
实行“人民监督员”和“涉诉涉访人员”双向选择机制,便于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该院将根据“人民监督员”的专业背景、职业特点分为不同的工作组,便于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将律师、法律工作者分为释法说理小组;将社区工作人员分为心理疏导组,在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一一公布人民监督员的职业特点、擅长领域、工作时间,使涉诉涉访人员选择自己信任、满意的工作组进行协调。
同时规范人民监督员介入程序,保障接访、协调、调解。评议在阳光下进行。承办人员组织涉诉涉访人员、与监督员进行碰头会,由案件承办人员详细介绍案情、案件进展情况、即可行的解决方案,再由涉诉涉访人员对解决方案提出异议并阐明理由,最后由人民监督员对解决方案进行评议,如果涉及案情复杂,将召开公开评议会,由人民监督员根据事实、证据、对承办人意见进行评议,并发表自己的处理意见。
据悉,该院自从开展“人民监督员”介入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以来,有效了化解了4起久诉不息、久访不撤案件,也为当事人员走入正常的生活轨迹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