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田艳新)法官:“把您微信号说一下,我们互加好友吧!”某甲:“好的,好的,我的微信号是......”
这是玛纳斯县法院立案一庭的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的对话,大家可不要以为工作人员上班不务正事,玩手机,跟当事人套近乎。这是她们的正常工作,即采用互加微信好友的方式,将传票等诉讼文书拍照后,通过微信发送给当事人。

工作人员在制作电子送达询问笔录
2016年以来,玛纳斯县法院受理的案件大幅度增多,因当事人路途遥远或提供地址不详、一方下落不明,外出务工人员无固定地址等多方原因,导致诉讼文书“送达难”问题较突出。大量案件由于诉讼文书无法送达,使案件审理周期过长,制约了审判效率的提高。该院结合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完善的电子送达制度,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经统计,2017年1至4月,该院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材料共计35件。
在电子送达方面该院具体做法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诉状及传票,在电话录音结束后,及时制作录音笔录,并将电话录音刻盘附随案卷。二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采用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电子送达服务系统送达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的诉讼材料。三是通过互加微信好友的方式,将诉讼文书及相关材料拍照后通过微信发送给当事人。以上所有电子送达成功的记录均及时打印成书面材料,附存于卷宗。该院的此项举措有效的缓解了“送达难”问题,大大减少了传统送达方式给法院和当事人双方带来的人力、时间和财力消耗,在提高法院审判效率,减轻法官工作量的同时达到给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的效果。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