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徐茂鹏)近年来,贵州省赫章县检察院以保护民生资金专项行动为契机,秉持“预防是打击的深化,打击是预防的保障”理念,积极深入民生领域开展侦查、预防活动,成效明显。
2016年中旬,赫章县检察院立案侦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徐某,发现其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二十余万元。徐某落马后,该院立即向县环保局、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警醒大家应以案为戒,珍惜人生自由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远离职务犯罪。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各单位应切实抓好干部队伍的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针对干部职工的心态和现状,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应加强与检察机关联系,通过集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听取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洁自律教育片、开展廉洁教育座谈等方式,加强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知识等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促使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力度。该院认为道德教育只能使人达到不想腐、不能腐的程度,唯有以监督堵塞一切可能的漏洞,才能使人真正的不敢腐。各单位一是要加强内部监督,特别是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要落实相关监督制度和措施。同时,要强加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真正将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落实到实处,发挥制度防腐作用。二是要加强外部监督,推行“阳光政务”。要把每一个民生工程项目的重大决策相关内容公布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不给不法人员暗箱操作的“土壤”。
三是惩治和预防相结合。各单位特别是关于民生领域系统的部门要严抓严管,不断加大整风肃纪力度,对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特别是对严重违纪与涉嫌犯罪的,要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以加强民生项目的监督和民生资金的保护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对民生领域系统职务犯罪的预防力度,检察机关将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密切关注各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苗头性问题,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加强对案发特点、规律等分析与研究,通过一案一总结、预防告诫、警示教育宣讲、法制座谈会、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而有效筑起民生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防护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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