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玉梅)受经济形势下滑的影响,执行案件也逐渐呈现增长态势。截止2017年4月13日,昌吉市法院执行案件收案数已突破2700件,同比增长73.6%。
执行案件数量上升的同时,案件的执行难度也逐渐增大,执行工作变得越来越难以开展。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有很多,很多被执行人都存在“老赖”的意识,只想着能躲一天是一天,但法院执行局不会放任这种思想的存在,执行人员面对日益复杂的执行环境,从查控措施着手,各种强制措施综合运用,成功的执行了很多涉民生案件。
今天我们要说的是这样一起案件, 2014年8月至2015年11月,陈某承接某装饰公司的油漆与墙面粉刷工程,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装饰公司老板闫某尚欠陈某26600元的劳务费未付。后,陈某多次索款,但闫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拖,导致工程款迟迟未给付。无奈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闫某支付剩余劳务费。
庭审中,被告到庭后,表示同意协商,并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闫某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劳务工资6600元,于2016年8月14日前支付原告劳务工资20000元。协议生效后,眼见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闫某并未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劳务费,于是,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传唤闫某,闫某刚一见到陈某,便辩称自己家里出事了,所以没有按时还款,希望陈某再给上两个月时间。诚实善良的陈某体谅了闫某的“难处”,同意了闫某的请求。可眼见两个月又过去了,闫某不仅未付款,还和执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
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执行法官根据线索,在东部县城中找到了闫某。这一次,执行法官向闫某说明了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并准备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留。眼见也躲不过去了,闫某迫于法律权威,将案款交到了法院。
就这样,一起劳务纠纷的案件终于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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