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潘年忠 谢凯华)近期,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司法所新进数名社矫人员,社矫人员较多,为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预防社矫人员重新犯罪,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11月1日上午9点,该所对辖区内的全体社矫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
此次集中学习,既是该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次例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也是为了让新进的社矫人员能够尽快的适应好自己当前的身份和要履行的义务所进行的一次教育,同时更是要提高社矫人员的守法意识,预防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该所多次向社区矫正人员强调社区矫正工作纪律,任何外出居住地的行为都必须进行请假申请,如果违反纪律,该所将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管理规定,被书面警告满三次者将向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建议收监处理,也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份,其一切行为都必须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让他们时刻保持一颗敬畏之心,这对于帮助他们反省自己和接受教育改造是十分必要的,以此进一步地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蕴涵着刑罚的惩罚性和修复性双重价值。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罪犯,应当就其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承担惩罚性后果,得到应有的惩罚。
另一方面,社区矫正通过弱化监狱的封闭性、放宽罪犯自由度、增加罪犯与社会的联系,促使罪犯掌握生活技能与相关社会知识,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最终促成罪犯顺利回归社会,摆脱犯罪“标签”的影响,使他们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最终达到预防再次犯罪的目的。而司法所就是作为这惩罚性和修复性的具体执行者,其责任是任重而道远的,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的同时,还要担负起对其教育改造的任务,必须不断加强自我学习,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圆满完成社矫对象重新回归社会的的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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